2014-11-7 13:13
Jaybobo
新娘竟上錯床便宜伴郎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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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見過這樣的糊塗新娘嗎?洞房花燭夜竟然上錯了床,與伴郎一夜纏綿。事後卻又認為伴郎強暴,和丈夫一起將伴郎告上了法庭。不過法院認定這是一起自願發生性關係案件,伴郎被判無罪。
據悉,8月30日,廣西壯族自治區那坡縣,伍某與黃某舉行婚禮,阮某為伴郎,當晚阮某住在伍某家。
因鄉下條件所限,一家只設一個公共衛生間,房間也只用門簾掛起,不設木門。
大約2:00許,黃某內急如廁回來誤入阮某的房間上床與阮某同眠,發生了性關係後,兩人甜蜜入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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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快來人啊,有人強暴!”天濛濛亮時,阮某突然被女人的尖叫聲驚醒。聞訊趕來的伍某及家人將阮某團團圍住,大家認為家醜不可外揚,要阮某賠20000元私了。 而阮某認為自己沒有錯,也沒有錢。黃某與丈夫遂向派出所報案。民警趕來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後,認為不是強暴,不立案。黃某與丈夫吞不下這口氣,將伍某告上了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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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經審理查明事實後認為,雖然這個行為明顯屬黃某錯認對象,但黃某的行為是屬自願的、主動的,不存在任何抗拒或反抗的行為,不屬強暴的因素。 黃某對自己的行為結果,應自行承擔責任。阮某的行為,雖然存在一定的過錯,屬於違反道德倫理的行為,但不構成強暴罪。